受四川地震影響,近三千位台灣旅行團的旅客行程受阻,絕大多數沒有完成行程。交通部觀光局昨邀集旅行公會全聯會、品保協會及消保官討論後決定,變更行程所多出來的費用,旅行社自行吸收;行程未完成而節省的費用,須退還消費者。
旅行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姚大光表示,想回來的台灣旅客幾乎都回來了,但近三千名旅客沒走完行程,若要求退費,旅行社損失不少。而旅行業者一年繳給保險公司上億費用,保險公司可能因地震是天災而不理賠。
根據全聯會清查,除有一團在地震發生時,搭機正準備起飛離開成都之外,其他兩千多位旅客行程都沒有完成。
觀光局昨邀集旅行公會全聯會、品保協會及消保官,討論後續退費標準。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張錫聰表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卅一條,旅遊途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事由,以致無法依預定旅程、食宿或遊覽項目等履行時,超出的費用旅行社不得收取,節省的部分要退給消費者,
張錫聰說,但因個別旅行團的狀況不同,都屬「個案認定」,有待業者與旅客個別協商。若有糾紛,可向旅行品保協會或觀光局要求協助。
姚大光說,從四川回台的包機由政府負擔,並無費用問題,但九寨溝九黃機場到重慶或成都的包機,是全聯會向當地政府爭取而來的,四川航空才加開十班加班機專門疏運台灣旅客。
由於四川航空並未以包機計價,而是按單程票每位人民幣一千一百元收費,姚大光說,有些旅客當場付現或刷卡,有些由旅行社先簽欠條,回台再處理,這一部份也將協調業者退還給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