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二日發生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已造成六萬多人罹難,而這場中國三十年來最大的天災,讓許多家庭破碎,也因此產生上萬名孤兒。雖然大陸和國際已有眾多熱心民眾登記準備收養,但專家提醒,收養孤兒不是一時衝動,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隨便棄養。若孤兒遭到收養人遺棄,將會給孤兒心靈造成更大傷害,熱心人士需要認真考慮。
隨著災區搜救漸入尾聲,緊接而來的是龐大的災後重建和災民安置工作。根據四川省民政廳的最新統計,汶川地震已造成4千7百多名孤兒,聯合國則估計這個數字甚至將超過1萬。如何妥善安排這些孤兒成為災後的一大課題。
患難見真情,當災區孤兒人數不斷增加,大陸及海外登記認養災區孤兒的家庭如潮水般湧來。新華網報導,四川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處處長葉路說:「我們已經接到來自全國各地上萬個希望領養孩子的電話,有的人凌晨3、4點還在打。」
據報導,光貴州貴陽一地登記領養災區孤兒的民眾超過萬人,上海申請領養的家庭超過6千戶,北京也有超過3千多名市民向民政機構登記領養災區孤兒。
33歲的陝西興平市興化中學教師張保壽希望從災區領養一名2歲左右女孩。張保壽說:「兒子聽了滿口答應,每天都追著我問小妹妹什麼時候來。我們的父母也都特別支持,還說要幫忙帶孩子。」
也四處探詢如何領養災區孤兒的熊洪友,是1976年唐山地地震的倖存者。他說:「唐山大地震時我只有11歲,村里房屋都倒塌了,在很多人的熱情幫助下我們全家才渡過了難關。」如今,熊洪友是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
熊洪友表示,他想收養汶川地震孤兒是因為一方面家庭確實具備條件,另一方面也是想回報社會。
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造成24萬多人遇難,4200多名16歲以下兒童無家可歸。這些孤兒有四分之三在災後被親友或素不相識的人收養,其餘的由天津SOS兒童村以及孤兒學校和部分廠礦企業集中安置。如今這些唐山孤兒都已步入成年,不少人還成為社會的菁英。
中國收養法規定,收養孤兒遵循血緣地緣等原則,且必須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收養人應具備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周歲等相關條件。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石英認為,眾多民眾爭搶地震孤兒是愛心的體現,但領養涉及經濟、法律、家庭倫理等各方面,愛心要以理性為前提。
其實對震災孤兒而言,心理層面的撫慰更勝於物質上的滿足,資料顯示,唐山大地震孤兒中有4成早戀,近五分之一早婚,不少還伴有各類心理疾病,大地震在他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如果收養家庭僅僅是給予孤兒物質上的關心而不能對他們進行有效的心理疏導,這些孤兒在地震中所受到的創傷可能會影響他們一生。
至於許多海外善心人士也伸出援手希望認養地震孤兒,四川理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朝建說:「地震孤兒領養申請者很多,包括很多外籍家庭,此次孤兒領養特別政策對領養人身份審查一定更加嚴格。」他指出,雖然可能照顧一些條件非常特殊的海外人士,但無論是法律還是程序,必將更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