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連署抗議 強制墮胎考慮期
世新大學郭芝芸、洪微雅、吳泓勳、陳泊村/綜合報導
就讀南部某大學四年級的小涵(化名),大二時跟男友偷嘗禁果後,不小心懷孕了,雖然她很不願墮胎,但礙於現實情況,「我大學還沒畢業,怎麼可能當媽媽養小孩?就算把他生下來,也沒有經濟能力照顧,所以掙扎了半個月後,還是忍痛把小孩拿掉。」
她認為,墮胎前要先考慮三天、五天,甚至半個月都是沒有用的,考慮再久還是無法改變無奈的現況,如果想把小孩生下來,就不需要考慮墮胎的問題了。她以自己的經驗表示:「我就算考慮一個月,我還是大學生,還是無法給小孩好的生活,生下來只是害了他,不如趁早墮胎。」
近日行政院衛生署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增訂「女性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引起婦權團體及學生嚴重抗議與連署。
由台大、政大、世新等學校社團,針對3天思考期、反對「強制」墮胎婦女接受諮商發起連署,強調政府應改善良好的生育環境和福利措施。
社會連署團體綠黨性別支黨部彭渰雯指出,一般針對墮胎思考期態度調查,80%女性在終止懷孕前,至少經過了4天以上的思考期,甚至有半數超過了一星期。她堅持「per life,per choice.」,多了這3天,只是徒增女性罪惡感。這種預設女性進行人工流產前未深思熟慮的立場,是錯誤的。
針對未成年少女懷孕,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當知道自己懷孕時,未成年少女最需要的是諮商與保障。她期待政府能設置多元諮商管道,如全國諮詢專線與網站諮詢,提供未婚懷孕者充足的資訊。
「未婚懷孕不只是有墮胎一條路,還有奉子結婚、獨自扶養或出養等出路。」紀惠容說。若選擇奉子成婚,則雙方需要有心理準備或共識,也可求助婚姻諮詢;獨自扶養則需要更多資訊與社工支援;若因經濟狀況而選擇出養,勵馨基金會有中途之家可供待產,產後將孩子送至輔導過的家庭,並提供孩童成長資源。
未成年少女多半不願告訴父母懷孕的消息,害怕被責罵,勵馨基金會也可扮演中間人,幫助少女與家人協調。但世新大學女研社社長顏碧瑩指出,這個方式並非適合所有女生,如果這個方法很好的話,那麼就不會有墮胎潮了,而且這會使人覺得女性只是生產機器,只要生而不想養。
對於此草案,紀惠容認為,思考期雖為了尊重生命,但若被迫進行諮商,反而效果不大。她表示,換個方式,由醫院主動提供友善的諮商服務與資訊,使女人擁有選擇接受諮詢的權利,將女人從被動的角色轉為主動,而非強迫3天的思考期或諮商。
彭渰雯則建議,校園應成立生育諮商中心,在專業志工保密之下,進行監督輔導,並加強校園性教育,建立完善的諮商服務,使學生有正確觀念與管道。另外,國內的醫護人員應接受性別意識課程,在面對性別問題時不會有所偏差,並主動提供婦女諮詢管道,而非立法強制,反而可能造成更多未成年少女轉向非法墮胎。
這項草案中未成年墮胎需經法定監護人同意,持保留態度表示,未成年懷孕,往往擔心父母發現而轉向非法墮胎。
許多宗教團體堅持維護胎兒生命權,但彭渰雯認為,懷孕3個月內說是「胎兒」未免太沉重,具有爭議性。「我寧可說他們是個生命體」,生命之所以有意義,來自於與他人互動,然而若在不被期待中誕生的個體,則徒增女性的煩惱與罪惡感。
而草案中「墮胎的決定應告知配偶,但不必徵得配偶同意。」紀惠容認為,台灣社會中男性權勢大於女性,即使「告知」配偶或家人,反而承受更多壓力。
至於有人認為,國內已出現少子化現象,更應杜絕墮胎,鼓勵「增產報國」;彭渰雯說,少子化現象應該透過社會福利來解決,而不是鼓勵生產,畢竟台灣人口已經是過於密集了。
反墮胎思考期 大學生有話說
顏碧瑩/世新大學女研社社長
去診所並不是去百貨公司,需要非常大的勇氣。女生從月經未到、發現懷孕至決定墮胎,是經過一段很長的掙扎期,才決定進行人工流產,但卻聽到醫生告訴她:「回去再想想」,無疑是二度傷害。
這個法案一旦成立,強制三天思考期,尋求非法管道墮胎的人將更多,況且對墮胎婦女來說,懷孕天數越多,愈是危險。她強調,除了胎兒生命,婦女的生命也很重要。且背後牽扯到的價值體系,似乎暗示女性,孩子生下來才是最重要的。然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孩子在不被預期下出生,更可能成為社會問題。
江雯瑛/世新大學思潮社反墮胎代表
如果環境允許的話,何必選擇墮胎呢?每個墮胎的女人背後都有不同的故事,也許是來自經濟、親朋好友或外界眼光的壓力,扶養一個小孩需有身心健全的家庭和穩定的經濟來源,如果沒有這些「養小孩」的基礎,如何讓小孩健康快樂的長大?所以女人當然有權決定要不要把孩子生下來,試問,多思考三天能解決什麼呢?能改變一個家庭的經濟狀況和社會大眾的眼光嗎?
黃曼寧/世新連署學生
會參予連署是為了那些非自願性懷孕女生的權益,如性侵被害或無預期懷孕者。她認為,三天思考期對那些女生而言,是一種煎熬,絲毫沒有制定的必要性。
楊世謙/華梵大學工業工程系
胎兒生命權雖不容忽視,但在立法的過程也應站在女性的角度思考,將心比心。當女性不得以面臨墮胎時,必然同時經歷許多現實面的考量,例如經濟能力。現今許多女性在面臨此一決定時往往獨立承擔,他說一旦決定進行人工流產手術時,男女雙方應共同思考,而非女性獨自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