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十二日晚間召開陳水扁移審庭,穿著深色西裝的陳水扁,大剌剌地蹺著二郎腿回答合議庭法官的訊問,強調沒有犯罪。至十三日凌晨一時許,法院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審判長特別告誡陳水扁釋放後,今後不得挾群眾之力拒不到庭,也希望能克制自己的言論。
特偵組昨日傍晚將涉及貪汙等罪起訴的陳水扁,移送台北地院審理,經抽籤分案,承審合議庭近三小時詳閱相關卷證後,晚間九時卅分提訊扁開庭。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陳水扁身為卸任元首身分,沒有逃亡之虞,且引用大法官會議三九二號解釋的理由,認為羈押是干預人身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宜慎重從事,非已具備法定條件且有必要者,不可率然為之,決定不必羈押,結束陳水扁卅二天的羈押。
由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組成的合議庭,深受各方矚目。審判長首先問陳水扁,有沒有指示幕僚將國務費使用於官邸?陳水扁說,他第一次擔任總統,沒指示這樣做,但他有看到李登輝把國務費用在家人及大溪住所。審判長接著問:「是否知道國務費裡的機密費跟非機密費相互流通?」陳水扁說,他是在查黑中心查國務費時,才從總統府留下的資料,知道機密費與非機密費的說法不正確,應是蔡守訓審判長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時,領據及單據的說法才正確。
扁還說不知辜成允兩億元的事,今年初海外資金被凍結,才知其中兩億元是來自台泥政治獻金,珍之前沒跟他提過。至於林百里說他喜歡龍潭土地,他知情,因他對國家重大建設的「兩兆雙星」計畫關心,所以林百里說他希望在龍潭有面板產業用地,他就加以協助。
對李界木到官邸一事,陳水扁說,李到官邸是去找吳淑珍,後來珍告訴他李界木在會客室才去見一面,李跟他報告龍潭案開發的大概情況。陳水扁強調,重大的開發案,他都會找相關部屬來了解,如鴻海想要土城基地,郭台銘也到過官邸,這樣才能很快了解他們的問題。
陳水扁強調,自己的國務費是跟私人的錢混在一起,他個人花在秘密外交的錢超過一億「吃都不夠,哪能曬乾」?希望合議庭羈押要慎重,他不怕押,之前也被關過兩百多天,他被押的卅幾天,也沒閒著,寫了一本九萬多字的書。
扁的律師鄭文龍,不從法律面爭辯,花一個小時陳述不該羈押陳水扁。不過,鄭文龍的陳述如同政治演說,讓審判長不得不三次打斷,第一次是鄭文龍提到羈押庭太冗長,辯護人及法官、檢察官都在打瞌睡,結果幾個小時就決定押扁,對扁不公平。周占春立即表示,「如果不讓你繼續講,你會覺得法院沒有雅量,但繼續說,難免大家又睡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