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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回顧 》奧運精神

 奧運宗旨其實有不少人已經知道,就是「團結,和平與友誼」。

 1892年11月25日有人正式提出了創辦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倡議:「就是以團結,和平與友誼為宗旨;它不受國家,地區,民族和宗教的限制..........」

 自此之後,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就衝破了民族和國家之間的界限,並以團結,和平與友誼為宗旨。

    至於奧運的格言,就是“更快,更高,更強“ (CITIUS,ALTIUS,FORTIUS)。「更快,更高,更強」又有稱是奧林匹克的口號。是1913年國際奧委會正式批准之後所實行的,之後便被定為奧林匹克的格言。

 從古奧運會上就已經有隆重的宣誓儀式,當中有一段時間取消了,但在1913年有人建議恢復這個儀式,在被國際奧委會採納之後,每一次的奧運會,都會有這一部份的進行。

 而第一次宣誓儀式是從1920年第七屆安特衛普奧運會起開始。

 誓詞:「我代表全體運動員宣誓, 為了體育的光榮, 為了本隊的榮譽, 我們將以真正的體育精神, 參加本屆運動會比賽, 尊重和遵守各項規則。」

 在奧運會中,點燃聖火的儀式,已成為開幕典禮的高潮所在。歷屆的奧運、冬運籌備會均刻意注重奧林匹克聖火點燃儀式及奧運火炬傳遞接力活動,並不斷地翻新花樣。同時,透過傳播媒體告訴世人,廣為宣傳奧運會即將來到。

 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點燃聖火的儀式,起源於古希臘人類自上天盜取火種的神話,在奧林匹亞宙斯Zeus神前,按宗教的儀式在祭壇上點燃火種,然後持火炬跑遍各城邦,傳達奧運會即將開始的訊息,各城邦必須休戰,忘掉仇恨與戰爭,積極準備參加奧運會的競技比賽,因此火炬像徵著和平、光明、團結與友誼等意義。

 依據奧運的傳統,火炬應該於開幕前一天抵達主辦城市,於開幕式當天引燃。火炬在旅途中,或是抵達主辦城市的各項慶祝活動,必須遵守奧林匹克的禮制儀式,不得被利用而作為廣告宣傳之用。然藉著奧林匹克火炬,各主辦國常在最後一段路程中,安排具有代表性與特色的人物,如為國爭光的奧運金牌選手等,在狂熱讚賞的觀眾前高舉火炬,繞場一周後,跑上聖火台點燃聖火。

 聖火必須位於大會場的明顯位置,並應具有良好的視野,最好在大會場外也能看到聖火為宜。在奧運期間,聖火不可熄滅,當聖火熄滅時,奧運會即告正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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