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0 中國時報
母親節送健康 消基會:網路販售高達九成沒「健康食品許可證」標示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專題報導
周日就是母親節,送健康食品是不少消費者的首選,消基會今 (十 )日表示,他們檢視四十個以「健康」為號召的網站後發現,僅一成業者於網站中提供健康食品許可證,高達九成的網站只看到商品介紹,卻沒有「健康食品許可證」的標示。消基會懷疑業者「假健康食品之名,行一般商品銷售之實」,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自從我國實施健康食品管理法後,「健康食品」這四個字已成為法律名詞,只有政府審核通過的才能稱為健康食品,並標示有健康食品標章( LOGO)。而截至今年四月底止,經衛生署發出健康食品許可證的商品為八十九件。
程仁宏說,今年一、二月份,衛生署查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即廣告內容誇大)的一般食品高達 260件,其中有 61%的傳播媒介來自於網路。於是消基會在「Yahoo」、「 Google」、「MSN 」三大搜尋入口網站,輸入「健康食品」關鍵字後,發現有四十個販售「健康食品」的網站,因此,消基會就這四十個網站為消費者進行檢視,結果發現了「四大陷阱」。
這四大陷阱包括:「自稱健康食品,卻無健康食品許可證」、「宣稱保健功效,遊走模糊地帶」、「擴張解釋食品功效,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及「宣稱得獎、授證,為商品吹捧」等。
對此,消基會表示,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以及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於網路上九成未獲取有衛生署核發許可證,卻標榜「健康食品」的業者,衛生署應調查了解,並應依法處理。
養生保健的商品越來越多,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消基會也建議,無論是一般廣告或網路行銷文字的管理,「健康食品管理法」應從嚴管理,避免不肖業者鑽取法規漏洞,攪亂消費市場。
另外,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健康食品不是藥」,無論是「保健食品」、「健康食品」、「機能性食品」還是「營養食品」,本質就是「食品」,並不是藥品,不應該有著寧願服用健康食品也不願就醫的心態,延誤了治療疾病的時機。
中國鹽安全堪慮? 吳明敏:政府應加強檢測、回溯追蹤
中國鹽安全嗎?民進黨立委吳明敏今(十)日表示,從二○○四年台灣開放鹽品進口後,中國鹽輸入佔大宗。連中國媒體都披露,中國假食用鹽比例偏高,因此他合理懷疑台灣市面上流通的鹽品中,可能有中國「黑心鹽」偽裝成食用鹽販賣,其中所含雜質與重金屬,將嚴重影響身心健康,他呼籲政府應對市面上的鹽品進行回溯追蹤調查,並加強檢測。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自從廢止「鹽政條例」後,中國鹽大量輸入國內市場,但多數卻不是以「食用鹽」名義輸入,因此海關及相關單位均無法檢測,民眾吃進去的「黑心鹽」中,很可能含有「四溴丙二酚」。
田秋堇表示,若長期食用含有「四溴丙二酚」的鹽,恐有導致「變性」之虞,她呼籲政府除了對進口鹽進行重金屬檢驗外,也應該增加檢驗是否含有四溴丙二酚。
吳明敏並指出,中國鹽若以工業鹽或其他假鹽魚目混珠,作為食用鹽在市面上販賣,又沒有添加食用鹽應有的碘,長期食用下來,將導致成人甲狀腺腫、小孩弱智等情形,相關單位應立即對市售進口食用鹽進行回溯追蹤。
民眾該如何辨識市售食鹽是否為中國黑心鹽?民進黨立委江昭儀表示,市面上販售的食用鹽,民眾應先認清品牌,檢視有沒有製造日期及貨號批次、產地證明等,以確保自己的健康。 (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